規定一:展臺的規定
高度限制:展覽會對展架及展品都有限制規定,尤其對雙層展臺、樓梯、展臺頂部向外延伸的結構等限制更嚴,限高往往不是禁止超高,如果辦理有關手續并達到技術標準,有可能獲準超高建展臺、布置展品。
開面限制:很多展覽會禁止全封閉展臺,如果展臺封閉,展覽會就失去展示作用,參觀者就會有抱怨,但是展出者需要封閉辦公室、談判室、倉庫等。因此,協調的辦法一般是規定一定比例的面積朝外敞開。這個比例一般是70%,允許30%以下的面積封閉。
規定二:展覽用具的規定
展架展具材料的限制:在很多國家,展覽會規定必須使用經防火處理的材料,限制使用塑料,限制危險化學品。
電器的規定:絕大部分國家的展覽會對電器都有嚴格的規定,所用電器的技術指標必須符合當地規定和要求。
規定三:人流的規定
走道限制:主要是對走道寬度的規定和限制,為保證人流的暢通,展覽會規定走道寬度,禁止展出者的展臺、道具、作品占用走道;電視、零售商品往往造成堵塞,因此也有相應的要求,比如電視不得面向走道,柜臺必須離走道一定距離等。
規定四:消防的規定
如果是大面積的展臺,必須按展館面積和預計的觀眾人數按比例設緊急通道或出口并設標志。消防器材的規定: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有些展館會要求展臺指定消防負責人,并要求全體展臺人員知道消防規定和緊急出口等。
規定五:有關展品的規定和限制
展品的尺寸和重量限制:主要是對異常展品包括超高,超重展品的規定。只要采取適當措施一般都可以解決。比如限高,只要展館高度足夠,就可以與展館商量解決;超重展品可以使用地托,分散單位負荷。難解決的問題是展館卸貨大門的尺寸,這是自然限制。超高超重展品一般需要先于其他展出者的展品進館。如果遇有任何難以解決的問題,要盡早與展館會組織者或展館所有者商量。
規定六:環境的規定
音量限制:背景音樂由展覽會組織者安排,展出者的聲像設備的音量必須控制在不影響周圍展出者的范圍內。
色彩限制:若展會組織者想取得協調效果,往往會提出色彩要求。要求展出者使用某種基本色調或標題色調。展會還可能會提出標題字型、大小,這方面的規定大多比較寬松。展出者只要遵守規定,并不干擾周圍展臺(比如噪音太大),展出者一般可以任意設計展臺形狀、擺置展品、使用顏色。
規定七:手續的規定
關于手續:展會大多要求展出者將設計送審,并要求展出者施工前辦理手續,一般需要提前申請。